【学校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食堂废弃物的管理,提升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厨余垃圾、食品残渣、包装材料、废弃油脂及其他可回收或不可回收物品。
二、管理职责
1. 食堂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理工作。
2.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定期组织检查与评估。
3. 师生员工应积极配合,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不得随意丢弃或堆放废弃物。
三、废弃物分类
1. 可回收物:如纸张、塑料瓶、玻璃容器等,应单独收集并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
2. 厨余垃圾:包括剩饭剩菜、果皮、蔬菜叶等有机废弃物,应使用专用垃圾桶收集,并定期清运至指定处理点。
3. 有害垃圾:如过期药品、废电池、灯管等,应密封后单独存放,由学校统一联系环保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4. 其他垃圾:无法归类的废弃物应按照当地垃圾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收集与运输
1. 各食堂应设置专门的废弃物收集点,配备分类垃圾桶,标识清晰。
2. 废弃物每日定时清理,避免长时间堆积造成异味或滋生蚊虫。
3. 清运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确保操作安全,防止二次污染。
五、处理方式
1. 厨余垃圾应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堆肥或生物降解处理,实现资源再利用。
2. 废旧油脂应集中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严禁私自排放或倒入下水道。
3. 不可回收垃圾应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范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六、宣传教育
学校应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废弃物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
后勤部门将不定期对各食堂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建立健全的废弃物管理制度,不仅有助于改善校园环境,还能推动绿色校园建设,营造更加整洁、健康的学习和生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