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本责任书旨在明确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一、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堂纪律管理,防止学生发生打架斗殴、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对特殊学生(如身体残疾、心理异常等)要给予特别关注,及时与家长沟通,必要时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三、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课间活动的监督和引导,防止学生在楼道、操场等场所发生拥挤、滑倒、碰撞等安全事故。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攀爬栏杆等危险行为。
四、教师要定期检查教室、实验室、功能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教学环境安全可靠。对于实验器材、电器设备等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杜绝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
五、教师要配合学校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熟悉应急预案内容,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反应、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六、教师应主动与家长保持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机制。
七、教师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履行好“教书育人、安全护航”的双重职责。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执行。对未履行安全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教师,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希望全体教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本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