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规范食品原料的储存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变质及浪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食堂内所有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存放与管理工作。
一、食品贮存的基本原则
1. 食品应按照分类、分架、隔墙、离地的原则进行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所有食品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3. 易腐食品应根据其特性,采用冷藏或冷冻方式保存,并定期检查温度记录。
4. 食品贮存区域应设有明确标识,标明食品名称、入库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二、食品分类与存放要求
1. 干货类食品:如米、面、豆制品等,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中,避免受潮、虫蛀。
2. 生鲜类食品:如蔬菜、肉类、水产等,应按类别分开存放,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肉类应密封后置于冷藏柜中,蔬菜应清洗干净后妥善存放。
3. 调味品与添加剂:应统一存放于专用橱柜中,标签清晰,专人管理,严禁使用过期或不符合标准的调料。
4. 成品与半成品:应分区域存放,标识清楚,避免混淆,同时注意保质期限,及时处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三、食品贮存的日常管理
1. 建立食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先进先出,避免食品积压变质。
2. 定期对食品贮存环境进行检查,包括温度、湿度、卫生状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每日对食品存放区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4. 对库存食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账物相符,防止浪费和流失。
四、食品贮存的安全责任
1. 食堂负责人应负责监督食品贮存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2. 保管人员应熟悉各类食品的储存条件,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3. 所有从业人员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食品贮存操作规范。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食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维护食堂食品安全,营造健康、卫生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