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2013年度全市政务督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的高效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
(此处列举具体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名单)
二、先进个人
(此处列举具体获得表彰的先进个人名单)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我市政务督查工作作出更大贡献。同时,号召全市各级部门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共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决定。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