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协会章程-20210611122119】一、总则
为规范羽毛球协会的组织管理,促进羽毛球运动的健康发展,增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团组织管理规定,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协会宗旨
本协会以推广和普及羽毛球运动为核心目标,致力于提高会员的身体素质、竞技水平和团队协作精神。通过组织各类比赛、培训、交流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体育文化氛围,推动羽毛球运动在社会中的广泛开展。
三、协会性质
本协会是由热爱羽毛球运动的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协会成员
1. 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2. 个人会员需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热爱羽毛球运动,遵守协会章程。
3. 单位会员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学校或机构,支持并参与羽毛球运动发展。
五、会员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 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与资源。
2. 义务:
- 遵守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 按时缴纳会费。
六、组织结构
1. 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管理。
2.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竞赛部、宣传部、外联部等职能部门。
3.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与执行。
七、会议制度
1. 协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2. 理事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3. 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可有效,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八、财务管理
1. 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活动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2. 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原则,定期向会员公布收支情况。
3. 所有资金使用须经理事会审批,并接受审计监督。
九、章程修改
1.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2. 修改后的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十、附则
1. 本章程解释权归羽毛球协会理事会所有。
2.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