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书】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不仅是施工单位的责任,也是建设单位关注的重点。为了明确各方在工程竣工后的质量责任,保障工程使用安全和功能正常,特制定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本保修书适用于所有由施工单位承建并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自工程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工程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修复和维护责任。
一、保修范围
1. 工程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卫生间、厨房等部位的渗漏问题;
2. 建筑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安装质量问题;
3. 墙体、地面、顶棚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裂、脱落、空鼓等问题;
4. 门窗安装不严密、开启不灵活等影响正常使用的问题;
5. 其他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功能性缺陷。
二、保修期限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 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保修期为2年;
- 其他工程根据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三、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质量保修资料,并设立专门的保修联系人,确保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及时响应。对于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免费进行修复或更换不合格部件,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四、保修费用
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其修复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其他事项
1. 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保修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
3. 双方在履行保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良好的质量保修机制不仅能够提升企业信誉,也为业主提供长期的安全保障。希望各方严格遵守本保修书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长久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