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为规范政府机关内部食堂的运营管理,提升餐饮服务质量,保障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与健康,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用餐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在食堂就餐的人员,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临时来访人员及公务接待人员。食堂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厉行节约、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食堂运行高效、廉洁、透明。
二、组织管理
1. 食堂工作由机关后勤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设立专门的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运营、卫生监督、食材采购、菜品搭配等工作。
2. 建立食堂管理台账,记录每日餐食供应情况、食材出入库记录、员工出勤情况等,做到账目清晰、责任明确。
三、用餐管理
1. 食堂实行分时段供餐制度,根据机关作息时间安排早、中、晚三餐,确保干部职工正常就餐。
2. 工作人员凭本人饭卡或刷卡就餐,不得代他人打卡或冒用他人身份就餐。
3. 接待用餐需提前报备,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安排,严禁铺张浪费,控制标准和人数。
四、食品安全与卫生
1. 食材采购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格查验供应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保持个人卫生良好。
3. 每日对厨房、餐厅、餐具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卫生达标,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财务管理
1. 食堂实行收支分开管理,设立独立账户,所有收入和支出均需登记入账,定期公示账目。
2.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所有采购、维修、设备更新等费用需经审批后方可执行,杜绝违规操作。
六、监督与考核
1. 后勤管理部门定期对食堂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设立意见箱和投诉渠道,鼓励干部职工对食堂服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机关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机关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建立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食堂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便捷、舒适的用餐环境,切实增强机关整体凝聚力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