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出勤行为,提升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及其他岗位员工。
一、考勤方式
公司实行指纹打卡与电子签到相结合的考勤制度。员工每日上下班需按规定时间进行打卡或签到,不得代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打卡,须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备,并在事后补交相关说明材料。
二、作息时间安排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午休时间为12:00至13:30。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不影响整体运作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内部作息安排,但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迟到与早退
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前到达工作岗位,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岗,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者,将影响年度考核结果,并可能受到警告或通报批评。
四、请假制度
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事假需说明具体事由。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五、加班与调休
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员工应积极配合。加班时间可申请调休,调休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逾期作废。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由财务部门另行通知。
六、考勤记录与监督
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考勤数据的统计与审核,定期公布考勤情况。对于异常考勤记录,将进行核查并视情况作出处理。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七、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严重扰乱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八、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定,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纪律性,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