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决定书
编号:[填写编号]
致:[被处理人姓名/单位名称]
地址:[被处理人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我单位在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对贵单位/个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基本情况
经查明,[简要描述问题事实,如“贵单位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XX条之规定”]。
二、处理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名称]》第X条、第X款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三、处理决定
1. 对贵单位/个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 要求于[具体日期]前完成整改措施,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至我单位;
3. 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措施。
四、申诉权利
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无异议。
五、其他说明
本处理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请贵单位/个人认真对待,积极配合,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2025年4月5日
附件:1. 问题情况说明
2. 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