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我县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导工作。本次督导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推动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督导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督导工作由县政法委牵头,联合公安、纪检、信访、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组成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县12个乡镇及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全覆盖式检查。督导期间,共召开座谈会15次,走访群众300余人次,查阅台账资料800余份,发现并整改问题23项,收集有效线索12条。
二、专项斗争开展成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始终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原则,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
1. 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黑涉恶案件15起,打掉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查封、扣押涉案资产约1200万元,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2. 重点行业整治成效显著:针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顿违规企业12家,查处非法垄断、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8起,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
3. 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通过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3名,强化了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了群众对基层治理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在督导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 部分乡镇重视程度不够:个别乡镇对扫黑除恶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责任传导不到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问题。
2. 线索摸排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方面存在盲区,未能做到应查尽查、应报尽报。
3. 宣传发动仍需加强: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举报渠道不畅,导致部分线索未能及时发现和上报。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督导情况,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 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在扫黑除恶中的职责分工,强化督导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深化线索排查:建立常态化线索摸排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拓宽群众举报渠道,提升线索发现和处置效率。
3.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4. 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将扫黑除恶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相结合,健全源头防范、动态监管、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结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县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持续发力、精准施策,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