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与管理,提升森林生态功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国家级公益林资源安全稳定增长。同时,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控制采伐限额。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采伐限额制度,禁止超量采伐或擅自改变用途。对于确需进行抚育性采伐或其他特殊用途采伐的情况,必须按照程序申报审批,并接受严格监管。
(二)加强日常巡查管护。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护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侵占、破坏行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林保护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效益补偿体系,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补偿资金足额到位且专款专用。积极探索多元化筹资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公益林建设和维护当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二)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公益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绩效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改进政策措施。
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国家级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与发展。附件为《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请自行下载查阅。
特此通知。
某年某月某日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条款以正式文件为准。